“运营可以,但是必须规范。”台州市同创办专职副主任郑志才表示,车辆投放的时候,是集中投放,必然是占用了街道,也就是利用到了公共空间,那么就要和城市管理部门报备,比如确定在哪里可以投放,哪里是禁放区,这样较为符合程序。不过ofo方面没有等到行政执法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回复,就进行了车辆投放。
据了解,ofo遇此尴尬情况并非首次,被约谈、被暂扣、被清退现象在全国多地都曾出现。
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5月15日,ofo未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投放手续空降三亚,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已发公告限“ofo共享单车”物主3日之内自行清理,逾期将依法处理。
据广州日报数字报报道,5月15日,“小黄车”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统一规划,无序停放,影响市容市貌。肇庆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将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ofo被停止投放、被收回或扣押的事件还发生在济南、兰州、南通、泰安、惠州、德阳、邢台、常州、株洲、湘潭、黄冈、清远、潮州等15座城市。多数原因均为占道经营干扰交通、未经批准私自投放、GPS定位功能缺失,无智能运营能力。
Ofo在潮州由于乱摆乱放部分车辆被城管部门扣压
据了解,对于全国兴起的共享单车,5月22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就共享单车的发展作了方方面面的规范,比如对共享单车进行明确定位、实行实名制注册、建立押金退还制度、保障单车骑行安全等。
除以上以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不同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来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