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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初中生夜见网友被强暴 均未满14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11 19:16:16  阅读:948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茹芸
  两初中生夜见网友被强暴 均未满14岁。网络交友需谨慎,网友见面更需多留个心眼儿!茂名化州市两名初一在校女生,夜见QQ网友时,双双被强奸。昨日,化州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男子莫某有期徒刑8年,另一男子廖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据介绍,被告人莫某在网吧用QQ聊天时添加了晓慧为QQ好友,莫某刻意迎合晓慧的话题,经常与晓慧相聊甚欢,几天后,莫某便在QQ上约晓慧出去玩。当晚,莫某叫上朋友廖某一起骑摩托车到晓慧学校对面接晓慧。

  晓慧下晚自修后叫女同学琪琪一起跟着莫某和廖某出去兜风。廖某把车开到旅馆前,莫某去开了两间房,莫某在房间以胁迫、殴打的手段对晓慧实施了强奸。之后,莫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强迫晓慧与廖某发生性关系。莫某又将琪琪强奸。经法院查明,案发时被害人晓慧、琪琪均未满十四周岁。经鉴定,晓慧和琪琪均构成轻微伤。

  初中女生小红(化名)因贪玩到网友家借宿,夜里却被网友强奸。记者9日获悉,嫌疑人张某已被公诉至密云法院。

  小红在某中学读初一,平时爱用手机聊天工具和陌生人结交、聊天,遇到兴趣相投的也相约见面。2015年4月某一天,小红与张某和另外一名男网友约好见面,小红放学后没有和家里人联系,便和张某等二人一起乘车到张某的家中聚会。当天晚上,一名男网友回家,贪玩的小红便借宿在张某家。夜里,张某通过用烟头烫伤小红手臂等手段,对小红进行威胁,最终实施了强奸行为。

  小红回家后,其母亲发现了她身上的伤痕,经过盘问,小红最终将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家人,家人随后报案,张某被抓。

  检方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因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密云法院近期将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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