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可谓一个令许多人闻之色变的词。这不,还没等过年呢,就有熊孩子开始调皮,把自己送上热门新闻了。
哎?大家还记得自己当年的驾照怎么拿到的吗?又吹大风又晒太阳还被教练骂,最后辛辛苦苦拿到了驾照,还不一定敢自己一个人开车上路;但一个熊孩子跳进驾驶室,就轻松把车开走了,还起码在街上转悠了40分钟左右...
在12月10日,临海交警大队头门港中队于早晨6时51分接到了指挥中心指令:浙J088**车主报案称,其11岁儿子周某独自将家中轿车开走,只能求助交警拦截。
由于小朋友开车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直到30分钟后的7时26分,值班室才发现了浙J088**轿车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第一大道北洋七路的过车记录,警车才就此赶了过去。当然,据某权威媒体的报导,在当时警车行驶上前并按警笛示意靠边停车的时候,小朋友似乎不为所动,不但没有停车意向,反而加大油门行驶。
参与行动的民警在发现小朋友没有停车意图之后,则选择了以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进行跟车。最终,小朋友将车停在了路边,并表示自己“感到最近学业压力实在太大,只是想独自驾车出去散心”。
至于这位小朋友后续的情况: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4周岁,民警仅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而不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但在去年10月,美国俄亥俄州的一位10岁小朋友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在被母亲发现自私驾驶车辆出门之后,他被整整8台警车追逐,最高时速甚至达到了160km/h以上!而警方,甚至还额外出动了至少4台警车以设置路障;以至于这位小朋友在发现前方破胎器之后,不得不把车驶入草地进行绕行。
估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警方正在追捕哪个高级别通缉犯。
最后,警方实施了常用的撞击战术,强制逼停了这位10岁小朋友所驾驶的车辆,并在小朋友没有按要求摇下车窗时强制破窗,将小朋友拖出车外;毕竟,按条件来看,这位10岁小朋友的行为已经足以被判定为逃避逮捕罪。此后,他还要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被关押在少年拘留中心。
美国警方这样的处理方式,与2012年那一起“为阻止16岁少年开枪自杀,警方动用狙击手将其击毙”的事件非常一致。
几乎完全不同的结果,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让我们不禁陷入深思。
如今熊孩子开车的事件,纵使在国内也不算是个例了。随手把“小孩”、“开车”这几个关键词往百度上一放,出来的结果分分钟刷新你的三观:有开车撞翻老人后逃逸的,有小朋友开车上路被查、其父亲还在副驾驶位上一脸淡定的,有开车时把小朋友放在大腿上任其掌控方向盘的...
在美国、在欧洲,甚至是国内的香港地区,一旦出现小朋友驾车一类的失控情况,警方都会去尽力对违规者进行控制,以防其对他人产生威胁,保证其他民众的应有利益。而在国内,可以说,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许多小朋友做事根本不用去考虑后果,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而就算是小朋友犯了错,其家长也会用“小朋友不懂事”当借口。
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就真的没有责任吗?同时,为何在类似事件中,中国和美国的处理方式又会相差这么大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深思。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