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当心“赊账”!仅凭一张嘴几张欠条 男人骗走店家14辆新车)
前不久,通州西亭的汤某,就在电瓶车专卖店,用打欠条的方法,骑走了电瓶车,可过了结账的期限,他还没来给钱。警方一查,有多家专卖店被汤某用相同的方法骑走了电瓶车。
最近,西亭一家电瓶车专卖店向警方求助,说汤某在店里用身份证复印件打欠条赊账,开走三辆电瓶车,但是过了结账的期限却没有给钱,人也联络不上了。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说,“(汤某)写在借单上的身份信息都是实在的,汤某自称自己其时从事快递职业,职业的特殊性对电瓶车需求量的确比较大,或许一辆电瓶车的确不行,所以咱们其时以为这或许便是一同一般的,民事上的胶葛。”
在派出所调解下,两边签订了还款协议。但是过了协议还款日,汤某仍是没还钱。随后民警造访发现,还有四家电瓶车专卖店被汤某用相同的方法开走多辆电瓶车。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称,“四起案子性质都差不多,都是汤某假造各式各样的理由,到受害人的店里边,向他们以赊账的方法,所谓的购买电瓶车。”
经查,汤某在作案前会用修车、试骑等方法,先在店里混个脸熟,接着再装老实人骗得店东的信赖,最后用身份证赊账,一分钱不花就接二连三的骑走了电瓶车。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民警陈泽胤表明,“首要他留实在身份证是为了,让对方信任他有这个购买才能,也一定会还款这姿态,他更简单从店里赊到电瓶车,还一点他以为供给了实在身份证,那么就可以躲避刑事上的职责,假如被公安机关查到了,变成一个一般的欠债还钱的问题,而不是欺诈的问题。”
公然,汤某被捕后坚称,自己打了欠条不是欺诈,直到民警查询了他的作业以及家庭状况之后,汤某这才告知,他是以赊账为名欺诈电瓶车,并以零售价一半的价格进行销赃,涉案电瓶车一共有14辆。
通州区公安局西亭派出所副所长吴志刚表明,“我提示商家,不要将电瓶车赊给短期内,屡次到店里来赊账的这些人,咱们现在把握了五起这样的案子,期望辖区内有相似警情的,及时跟咱们联络 合作咱们警方查询。”
现在,案子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视频来历:南通新闻 修改:胡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