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琳琳)新京报记者12月3日从长春一汽富维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汽富维”)了解到,因股权转让、实践操控人改变等相关事项,一汽富维于12月2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解说一汽集团后续在一汽富维操控权有关事项上的具体组织和目的等。
一汽富维此前发布公告显现,一汽集团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出资有限公司(下称“亚东出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汽集团向亚东出资转让一汽富维5%股份,买卖完成后,亚东出资持有一汽富维的股份改变为16.55%,成为一汽富维榜首大股东,一汽富维实践操控人也由无实践操控人改变为吉林省国资委。
对此,上交地点问询函中表明,要求一汽富维及相关股东弥补发表一汽集团后续在一汽富维操控权有关事项上的具体组织和目的;阐清晰定公司实践操控人发作改变的合理性与充沛性;相关股东是否就公司董事会成员人选达到长时间的一致意见或组织。此外,上交所要求一汽富维及相关股东弥补阐明其操控权的安稳性,并清晰后续坚持公司操控权安稳的具体措施。
上交所要求一汽富维在12月6日之前回复问询函。
新京报记者 王琳琳 图片来自 车企官网
修改 秦胜南 校正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