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部分:外商出资企业请求网约车运营无需供给企业赞同证书)
1月14日,汹涌新闻()记者从交通运送部得悉,交通运送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六部分发布“关于批改《网络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的决议”(下称“决议”),清晰请求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外商出资企业不再需求供给外商出资企业赞同证书。
新批改的《网络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办理暂行方法》(下称《方法》)删去了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外商出资企业还应当供给外商出资企业赞同证书”。
汹涌新闻记者发现,《方法》第六条首要规则了请求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公司需求提交的资料。此前,公司在依据运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分提出请求后,除了提交网络预定出租汽车运营请求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服务所在地工作场所、担任人员和办理人员等资料之外,外资企业还需求供给外商出资企业赞同证书。
交通部解读称,鉴于国务院已决议撤销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立项批阅,且《外商出资准入特别办理办法(负面清单)》已不包括对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的准入约束,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已享用“国民待遇”,交通部废除了有关规章中有碍优化营商环境、扩展对外开放的规则和做法。
早在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议撤销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立项批阅。 尔后2018年8月3日,我国政府网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撤销一批行政答应等事项的决议》,清晰撤销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外商出资合伙企业建立、改变、刊出分支机构存案等11项行政答应事项。
据交通运送部,撤销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立项批阅后,外商出资路途运送业享用国民待遇,当地交通运送主管部分严厉依照国内路途运送运营相关规则进行办理,依法办理“路途旅客运送运营答应”、“路途货运运营答应”等相关行政答应事项。
在外资企业批阅方面,为确保《外商出资法》及《外商出资法实施法令》的实施,商务主管部分自2020年1月1日不再公布《外商出资企业赞同证书》。
据悉,此前的《网络预定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办理暂行方法》经国务院赞同,由交通运送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个部分联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